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庭務員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43單選題

A公益社團法人章程係以協助受職業傷害勞工為宗旨,A之社員甲、乙、丙先前均任職丁公司,甲、乙、丙主張在丁公司任職期間,因丁公司管理不當,其等受有健康權、身體權之損害。甲、乙、丙選定A為其3人起訴請求丁為金錢賠償,下列何者與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符?

A甲撤回選定時,對乙、丙之選定不生影響
B法院得依甲、乙、丙之言詞表明願由法院判命丁給付賠償總額,為賠償總額之裁判正確答案
C當事人之選定及其更換、增減,應以文書證之
D甲、乙、丙得限制A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選定當事人制度中,賠償總額裁判需經全體選定人同意,非僅言詞表明即可。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訴法第 44 條之 1 相關規定,賠償總額裁判應經選定人「全體同意」且以書面為之,非僅憑言詞表明即可。本題題幹要求選不符規定者,B 正是錯誤敘述。

考點:選定撤回效力考點:賠償總額裁判要件考點:選定之方式考點:選定人之限制權
載入中…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