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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411單選題

關於訴之變更或追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所謂訴之變更,係指原告於起訴後,提起新訴以「代替」原訴
B所謂訴之追加,係指原告於起訴後,提起新訴以「合併」於原訴
C訴之變更、追加,須向原訴繫屬之法院為之
D如變更或追加之新訴係專屬他法院管轄者,除經被告同意外,不得為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訴之變更係以新訴代替原訴,追加係合併於原訴;專屬管轄具強制性,不得因被告同意而變更。

為什麼答案是 D

專屬管轄涉及公益,具強制性,絕對不容許當事人合意變更。若新訴專屬他法院管轄,縱使被告同意也不得為之,敘述錯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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