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再審理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未參與言詞辯論之法官作成判決,不構成再審理由
B關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之再審理由,限於未經合法代理一方之當事人得提起再審之訴,他造當事人不得以此為由提起再審之訴正確答案
C當事人於判決確定後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而該證物屬該訴訟之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尚未存在之證物,得作為再審理由
D得上訴第三審之事件,如有足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物漏未斟酌,得作為再審理由
答案與詳解
民訴法第496條第1項第5款「未經合法代理」之再審理由,係為保護該當事人而設,實務見解認為僅未經合法代理之當事人得提起,他造不得主張。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