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1 年第 35 題單選題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20條之規定,志工服務年資,服務時數達多久時,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A服務年資滿二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
B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二百小時以上者
C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正確答案
D服務年資滿二年,服務時數達二百小時以上者
C正確答案
志工榮譽卡門檻:服務滿 3 年 + 300 小時以上,缺一不可。
為什麼答案是 C
志願服務法第 20 條明定:服務年資滿 3 年、服務時數達 300 小時以上者,得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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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志工榮譽卡門檻:服務滿 3 年 + 300 小時以上,缺一不可。
口訣「三三有榮譽」:3 年 + 300 小時,雙三達標才能申請榮譽卡。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年資只有 2 年不符,雖然時數 300 小時達標,但兩條件須同時滿足。常見陷阱是把年資縮短。
B✕ 陷阱
年資 3 年雖達標,但服務時數只有 200 小時不足 300 小時門檻,同樣不符。
C✓ 正確
志願服務法第 20 條明定:服務年資滿 3 年、服務時數達 300 小時以上者,得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D✕
年資 2 年、時數 200 小時皆不符門檻,雙條件都不達標,屬明顯錯誤選項。
志願服務法重要門檻速記
| 項目 | 年資要求 | 時數要求 | 效力 |
|---|
| 志願服務紀錄冊 | 無 | 無 | 服務即可登錄 |
| 志願服務榮譽卡 | 滿 3 年 | 達 300 小時 | 可享優惠 |
| 志工基礎訓練 | 新進志工 | 至少 6 小時 | 取得志工資格 |
志工榮譽卡申請是志願服務法最常考的門檻題,出題者故意設計「年資達標但時數不足」或「時數夠但年資不夠」的選項來誘答。關鍵判斷準則是「雙 3 原則」——必須同時滿足服務滿 3 年且時數達 300 小時,兩個條件缺一不可。考生最容易只檢查其中一項就選答,建議看到榮譽卡題型立刻用「年資✓時數✓」兩關卡檢核法,任一項未達標就直接排除該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