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1 年第 40 題單選題
我國勞動基準法所定義之「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幾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D正確答案
勞基法「平均工資」= 事由發生當日前 6 個月工資總額 ÷ 該期間總日數。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解。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明定,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當日前 6 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 ÷ 該期間總日數之金額。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基法「平均工資」= 事由發生當日前 6 個月工資總額 ÷ 該期間總日數。
背口訣:平均工資算『半年』(6 個月),資遣費、退休金都用這個基準。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3 個月是常見混淆選項,但勞基法明定為 6 個月,非 3 個月。考生常因印象模糊誤選。
D✓ 正確
正解。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明定,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當日前 6 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 ÷ 該期間總日數之金額。
勞基法常見「工資/期間」定義
| 名詞 | 計算基準 | 用途 | 法條 |
|---|
| 平均工資 | 前 6 個月工資 ÷ 總日數 | 資遣費、退休金、職災補償 | 勞基法§2④ |
| 原領工資 | 最近 1 日正常工時工資 | 職災醫療期間補償 | 勞基法§59 |
| 基本工資 |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 最低保障 | 勞基法§21 |
本題陷阱在期間長度。考生常把「平均工資 6 個月」與「試用期 3 個月」「預告期間」混淆。牢記:凡涉及資遣費、退休金、職災補償之金額計算,一律回推前 6 個月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