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1 年第 29 題單選題
我國長期照顧服務法對於長期照顧之定義是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多久者?
A6個月以上者正確答案
B8個月以上者
C10個月以上者
D12個月以上者
A正確答案
長照服務法所稱長期照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正解為A。
為什麼答案是 A
長照服務法定義之長期照顧,係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符合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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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長照服務法所稱長期照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正解為A。
記關鍵數字「6個月」即可,別跟其他法規的期間搞混。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長照服務法定義之長期照顧,係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符合法定要件。
B✕ 陷阱
8個月並非法定期間,屬干擾選項,法條明定為6個月。
C✕
10個月非法定門檻,長照之失能期間判準為6個月。
D✕ 陷阱
12個月(一年)常被誤記,但長照法明定為6個月以上,非一年。
長照服務法重要名詞速記
| 名詞 | 定義要點 |
|---|
| 長期照顧 | 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所需之照顧 |
| 身心失能者 | 身體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致影響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
| 中央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本題核心在「6個月」這個門檻。考生常誤以為長期照顧需失能滿一年(12個月)才算,故D是最大陷阱;也有人記成8或10個月。只要抓住長照法定義是「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即可避開所有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