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賣 A 屋於乙,雖已交付,但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其後甲將該屋出賣於丙,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有關丙行使物上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不得向乙主張物上請求權,因乙基於與甲之買賣契約,乃有權占有
B丙不得向乙主張物上請求權,僅得對甲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C丙得向乙主張物上請求權,惟乙亦得以其與甲之買賣契約抗辯而拒絕返還
D丙得向乙主張物上請求權而請求乙返還,乙僅得對甲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丙已登記為所有權人,乙之占有對丙而言為無權占有,丙得依民法第 767 條請求返還。乙因甲一屋二賣致無法取得所有權,僅能依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