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結婚後,乙生下丙。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婚生子女推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生產,係在與甲婚姻關係存續中,故推定丙為乙之婚生子女
B乙之生產,係在與甲婚姻關係存續中,故推定丙為甲之婚生子女
C如推定丙為甲之婚生子女,甲得依法證明丙非其血緣而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否認丙為甲之婚生子女正確答案
D如推定丙為甲之婚生子女,生父丁得證明丙為丁之血緣而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否認丙為甲之婚生子女
答案與詳解
正解。民法第1063條第2項規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甲為受推定之父,當然有否認權,符合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