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1 年第 7 題單選題考點:不要物契約考點:違約金種類
下列關於違約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違約金為不要物契約
B違約金的種類,可分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違約金與懲罰性違約金
C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推定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正確答案
D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C正確答案
民法第250條明定,違約金除另有約定外,「視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違約金,考點常在「視為」與「推定」的文字陷阱。
逐選項解析
A違約金為不要物契約不要物契約✕ 錯誤
違約金契約為「諾成契約」(不要物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不以實際交付金錢或標的物為成立要件。敘述正確。
B違約金的種類,可分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違約金與懲罰性違約金違約金種類✕ 錯誤
依民法第250條及實務見解,違約金確實分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違約金」(填補損害)與「懲罰性違約金」(制裁違約)兩種。敘述正確。
C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推定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正確
D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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