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6 年第 17 題單選題考點:無地租約定之拋棄
下列關於普通地上權拋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定有期限,而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B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C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正確答案
D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3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C正確答案
地上權未定期限且有支付地租約定者,拋棄權利應於一年前通知或支付一年分地租,不得隨時拋棄。
逐選項解析
A地上權定有期限,而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無地租約定之拋棄✕ 錯誤
依民法第834條,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無論是否定有期限,地上權人皆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B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無地租約定之拋棄✕ 錯誤
依民法第834條,無支付地租約定之地上權,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C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正確
D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3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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