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確定判決之效力及訴訟標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確定判決,僅對當事人具有效力,其他繼受人或為當事人占有標的物者,均不生效力
B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或第三人參加和解成立者,該和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並得即刻進行強制執行
C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雖移轉於第三人,但對於訴訟無影響正確答案
D起訴之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效力所及者,基於處分權主義,亦生合法起訴之效力
答案與詳解
正確。此為「當事人恆定原則」(民訴法第254條)。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移轉於第三人者,原則上於訴訟無影響,仍由原當事人續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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