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4 年第 13 題單選題
有關公示送達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院對於應為送達處所不明之當事人已為公示送達後,對該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者,依職權為之正確答案
B公示送達,自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公告處之日起,其登載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登載之日起,經 30 日發生效力
C駁回公示送達聲請之裁定,不得抗告
D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法院僅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A正確答案
掌握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四大考點:接續送達依職權、國內生效期為20日、駁回聲請得抗告、法院為避免訴訟遲延亦得依職權命公示送達。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規定,已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者,法院應「依職權」為之,無須當事人再次聲請,以簡化程序並提升訴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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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掌握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四大考點:接續送達依職權、國內生效期為20日、駁回聲請得抗告、法院為避免訴訟遲延亦得依職權命公示送達。
看到「已為公示送達後,仍應為公示送達」,秒選「依職權為之」(民訴第150條)。選項B的30日是刑訴規定,民訴國內公示送達為20日。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規定,已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者,法院應「依職權」為之,無須當事人再次聲請,以簡化程序並提升訴訟效率。
B✕ 陷阱
依民事訴訟法第152條規定,國內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處或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涉外為60日)。選項寫30日是混淆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C✕
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2項規定,駁回公示送達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以保障當事人之程序利益與救濟權。
D✕
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規定,若無人聲請,受訴法院為避免訴訟遲延認有必要時,亦「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並非「僅得」依聲請。
民事訴訟法 公示送達核心規定
| 項目 | 發動方式 | 法條依據 | 生效期間 |
|---|
| 首次公示送達 | 原則依聲請,例外得依職權 | 民訴第149條 | 國內20日 / 涉外60日 |
| 接續公示送達 | 一律依職權 | 民訴第150條 | 黏貼公告處之翌日 |
| 駁回聲請裁定 | 得為抗告 | 民訴第149條第2項 | - |
本科目為「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選項B故意將民訴的「登載公報或新聞紙」與刑訴的「30日生效」(刑訴第60條)拼接在一起。務必記住:民訴國內公示送達是20日,刑訴才是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