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4 年第 19 題單選題
有關訴訟撤回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反訴與本訴之訴訟標的相牽連時,本訴經合法撤回,反訴即失其效力
B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訟撤回者,若原告復提起同一之訴,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正確答案
C訴訟經撤回時,視同未起訴,故法院應依職權返還已繳之訴訟費用
D於本案經言詞辯論後將訴撤回時,不得再提起同一之訴
B正確答案
終局判決後撤回訴訟,原告再訴法院應裁定駁回(民訴263 II)。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訴第263條第2項: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若原告違反再訴,法院應以『裁定』駁回(程序不合法),非實體判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終局判決後撤回訴訟,原告再訴法院應裁定駁回(民訴263 II)。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民訴第263條第1項但書,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本訴撤回後,反訴仍可獨立續行,保障被告程序利益。
B✓ 正確
民訴第263條第2項: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若原告違反再訴,法院應以『裁定』駁回(程序不合法),非實體判決。
C✕
訴訟撤回時裁判費不當然退還,僅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民訴第83條)。且須聲請,非職權返還。
D✕ 陷阱
限制再訴的門檻是『終局判決後』撤回,不是『言詞辯論後』。言詞辯論後、終局判決前撤回,原告仍可再起訴。此為常見偷換時點陷阱。
訴訟撤回時點與效果
| 撤回時點 | 被告同意 | 得否再訴 | 裁判費 |
|---|
| 言詞辯論前 | 不需 | 可再訴 | 退還2/3(三個月內聲請) |
| 言詞辯論後、終判前 | 需同意 | 可再訴 | 不退還 |
| 終局判決後 | 需同意 | 不得再訴 | 不退還 |
D 把『終局判決後』偷換成『言詞辯論後』,兩者法律效果天差地遠。再訴禁止的關鍵時點是『終局判決後』撤回,不是言詞辯論後。考生若未細看時點很容易誤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