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人事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23 題單選題
關於行政處分附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負擔,係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義務
B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係行政機關基於行政目的,於作成行政處分時預先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能性
C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
D對於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後仍須由處分機關宣告始失其效力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附款種類與效力是行政法常考點,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時「當然」失效,無須機關另行宣告。
為什麼答案是 D
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時「當然」失其效力,無須處分機關另行宣告,故本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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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附款種類與效力是行政法常考點,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時「當然」失效,無須機關另行宣告。
看到「附終期」或「附條件」,效力發生或消滅都是「當然」發生,不需要機關再發公文宣告!
逐選項分析
A✕
負擔係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義務,此為學理與實務之正確定義。
B✕
保留廢止權係行政機關預先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能性,以利後續行政目的之達成。
C✕
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原則上得為附款。
D✓ 正確
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時「當然」失其效力,無須處分機關另行宣告,故本選項錯誤。
行政處分附款效力對照表
| 附款類型 | 效力發生/消滅機制 | 是否需要機關另行宣告 |
|---|
| 始期 | 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 | 否(當然發生) |
| 終期 | 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 否(當然失效) |
| 停止條件 | 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 否(當然發生) |
| 解除條件 | 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 否(當然失效) |
| 負擔 | 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義務 | 不履行時機關得廢止處分 |
考生易將「附終期或解除條件」的當然失效,與「負擔不履行」或「行使保留廢止權」需要行政機關另作廢止處分混淆。期限屆滿屬事實狀態,效力自動消滅,無須機關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