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6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民國106年6月8日發布施行之國籍法施行細則,外國人依國籍法第3條至第5條申請歸化時,下列何者得列入其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中?
A在臺灣地區就學
B因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行爭訟程序
C因職業災害須接受治療
D在臺灣地區從事演藝工作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外國人申請歸化時,白領工作(如演藝工作)的居留期間可計入合法居留,但就學、藍領移工、勞資爭議或職災治療期間則不予計入。
為什麼答案是 D
從事演藝工作屬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6款之白領專業工作,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1項規定,得計入歸化之合法居留期間。
考點:就學期間排除考點:爭訟期間排除考點:職災治療排除考點:白領工作計入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