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6 年第 24 題單選題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一定期間後,擬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許可定居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符合國家利益
B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C提出生活保障無虞證明正確答案
D提出喪失原籍證明
C正確答案
兩岸條例第17條大陸人民定居要件為:居留天數、品行端正、喪失原籍、符合國家利益,無「生活保障無虞」。
為什麼答案是 C
「提出生活保障無虞證明」為國籍法歸化或外國人永久居留之要件,非大陸人民定居要件,故為本題應選之錯誤選項。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