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6 年第 22 題單選題
若內政部移民署對香港居民作出暫予收容處分,下列何者非有權對該處分提出異議者?
A受收容人之配偶
B受收容人之雇主正確答案
C受收容人之兄弟姊妹
D受收容人本人
B正確答案
暫予收容處分之異議權人僅限受收容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及兄弟姊妹,雇主無權提出異議。
為什麼答案是 B
雇主並非法定有權提出收容異議之主體,故本選項為非有權者,為本題要選的正確答案。
考點:異議權人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