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6 年第 11 題單選題
依護照條例第23條及相關規定,護照申請人具有法定情形時,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不予核發護照,下列何者不屬之?
A冒用身分申請護照
B以變造之證件申請護照
C內政部移民署禁止申請人出國並通知主管機關
D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護照條例第23條明定不予核發護照之情形,包含冒用身分、變造證件、移民署禁止出國等,但不包含「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
為什麼答案是 D
護照條例第23條第1項第1款之明文用語為「申請資料虛偽不實」,並無「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之規定,故本選項非屬之,為本題正解。
考點:不予核發事由考點:法條用語辨析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