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417單選題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政府主導之都市更新,採用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實施都市更新之方式,若評選時,未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亦未於決定前,給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其評選之效力應為下列何者?

A得撤銷
B得廢止
C效力未定
D無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政府公開評選委託民間實施都更屬「行政契約」,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未事先公告資格程序或未給予表示意見機會,其評選與契約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行政程序法第141條規定,行政契約違反第138條(未事先公告應具資格及決定程序,或未給予表示意見機會)者,無效。

考點:得撤銷考點:得廢止考點:效力未定考點:行政契約無效
載入中…

土地行政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土地行政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