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9 年第 47 題單選題
有關行政秩序罰與懲戒罰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前者為對一般人民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處罰;後者為對有特別身分之人因該身分而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處罰
B前者由主管機關依一般程序裁處;後者通常依專法規定設有相關之懲戒委員會
C如純因違反內部紀律所為之制裁,應屬懲戒罰
D如果無法明確區隔行政秩序罰與懲戒罰之情形時,基於權利保護之立場,可將其視為懲戒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秩序罰與懲戒罰的區別在於對象、程序與救濟;遇有疑義時,為保障人民救濟權,應優先認定為行政秩序罰。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若無法明確區隔,基於「權利保護」與救濟途徑的完整性,應視為「行政秩序罰」,以確保當事人能獲得完整的行政爭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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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秩序罰與懲戒罰的區別在於對象、程序與救濟;遇有疑義時,為保障人民救濟權,應優先認定為行政秩序罰。
看到「無法區隔視為懲戒罰」直接選!基於權利保護(救濟途徑更完善),有疑義時應視為「行政秩序罰」才對。
逐選項分析
A✕
行政秩序罰針對一般人民違反行政法義務;懲戒罰針對具特別身分者(如公務員、專門職業人員)違反身分義務,敘述正確。
B✕
行政秩序罰由行政機關依行政罰法裁處;懲戒罰多由專法設置的懲戒委員會(如職務法庭、懲戒委員會)審理,敘述正確。
C✕
純屬違反內部紀律的制裁(如記過、申誡),是基於特別身分或內部關係,屬於懲戒罰(紀律罰)範疇,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若無法明確區隔,基於「權利保護」與救濟途徑的完整性,應視為「行政秩序罰」,以確保當事人能獲得完整的行政爭訟保障。
行政秩序罰 vs 懲戒罰 核心比較
| 比較項目 | 行政秩序罰 | 懲戒罰 |
|---|
| 處罰對象 | 一般人民 | 具特別身分者(如公務員、律師) |
| 違反義務 | 一般行政法上義務 | 基於特別身分之內部紀律或義務 |
| 裁處機關 | 主管行政機關 | 專設之懲戒委員會或職務法庭 |
| 法源依據 | 行政罰法及各行政法規 | 公務員懲戒法、律師法等專法 |
| 疑義處理 | 有疑義時優先認定為行政罰 | 以保障完整行政救濟權利 |
考生易誤以為懲戒罰對人民較有利。實際上,行政秩序罰適用行政罰法,有嚴格的程序保障(如聽證、陳述意見)及完整的訴願與行政訴訟救濟途徑。因此,基於權利保護,有疑義時應視為「行政秩序罰」而非懲戒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