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一般民政類科行政學概要114 年第 24 題單選題
甲於今年被發現冒朋友乙之名代為參加普通考試,依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規定,甲最快可於何時再參加國家考試?
A明年
B5 年後正確答案
C繳清罰款後即可再參加
D終身不得再參加
B正確答案
冒名頂替屬重大考試舞弊,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自發現日起 5 年內不得再應考。
逐選項解析
A明年✕ 易錯陷阱
明年仍在「自發現之日起五年內」的禁止應考期間中,不能只看跨了一個年度就以為可以重新報考。考選部最愛考起算點與期間長度。
C繳清罰款後即可再參加✕ 易錯陷阱
本題不是問繳罰款後能否恢復應考資格。公務人員考試法對冒名頂替的重點效果,是一定期間不得應考,不能用繳錢取代五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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