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法學大意111 年第 32 題單選題
甲女未婚生下一女乙,乙女成年後,與丙男結婚,但丙卻愛上甲。乙為成全甲丙,而與丙離婚。甲丙若結婚,其婚姻之效力如何?
B正確答案
直系姻親(婆媳、岳婿關係)即使離婚後仍終身不得結婚,違反者婚姻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為乙之母,乙丙結婚後甲丙成立「直系姻親」關係。依民法第983條,直系姻親不得結婚,即使姻親關係因離婚消滅仍終身適用;違反者依民法第988條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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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直系姻親(婆媳、岳婿關係)即使離婚後仍終身不得結婚,違反者婚姻無效。
看到「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結婚 → 一律無效,不用想!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乍看乙丙已離婚,甲丙似可自由結婚,但忽略了「直系姻親」的限制。甲是丙的前岳母(直系姻親),此關係終身存在,不因離婚消滅。
B✓ 正確
甲為乙之母,乙丙結婚後甲丙成立「直系姻親」關係。依民法第983條,直系姻親不得結婚,即使姻親關係因離婚消滅仍終身適用;違反者依民法第988條婚姻無效。
C✕
婚姻效力只有「有效、無效、得撤銷」三種,民法上無「效力未定」的婚姻類型,此選項為干擾。
D✕ 陷阱
得撤銷是指未達法定年齡、被詐欺脅迫等瑕疵;近親結婚屬「自始、當然、絕對無效」,層級比得撤銷更嚴重。
民法第983條 禁婚親等整理
| 類型 | 範圍 | 離婚/收養終止後 | 違反效果 |
|---|
| 直系血親 | 全部禁止 | 仍禁止(終身) | 無效 |
| 直系姻親 | 全部禁止 | 仍禁止(終身) | 無效 |
| 旁系血親 | 六親等內(表兄妹除外) | 仍禁止 | 無效 |
| 旁系姻親 | 五親等內輩分不同 | 解消後不禁止 | — |
考生常誤以為「乙丙已離婚,姻親關係消滅,甲丙就能結婚」。但民法第983條第2項明文:直系姻親即使因離婚消滅,仍不得結婚,此禁令終身有效,這是本題最大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