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行業業者甲為求提早得知臨檢訊息,與員警乙約定由乙提早提供訊息,甲則按月交付乙新臺幣5萬元現金作為酬勞,乙並與知情的配偶丙商量,由丙前往約定地點收取,以躲避查緝。丙所為應如何處斷?
A違背職務行賄罪之幫助犯
B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之共同正犯正確答案
C違背職務行賄罪之共同正犯
D丙非公務員,故不成罪
答案與詳解
乙為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成立刑法第122條第1項之罪。丙雖無公務員身分,但知情並分擔收錢行為,依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以共同正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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