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094單選題

甲、乙、丙對丁連帶負新臺幣(下同)90萬元之債務,內部分擔額均等。債權人丁向甲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後,此時乙及丙對丁負擔多少金額之債務?

A30萬元
B40萬元
C50萬元
D60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連帶債務人之一被免除且無消滅全部債務意思時,他債務人僅就該人應分擔部分同免責任,故90萬扣30萬=60萬。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民法第276條第1項,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時,除該債務人應分擔部分外,他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90萬−甲分擔30萬=乙丙連帶負60萬。

考點:分擔額混淆考點:無依據考點:計算錯誤考點:民§276限制絕對效力
載入中…

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