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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109 年第 10 題單選題考點:代位繼承範圍考點:姻親非繼承人

甲、乙為兄弟,父母、祖父母均已死亡。甲丙結婚後有丁、戊二子。乙未婚無子。甲先於乙死亡,乙死亡時,留有大量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遺產由丁、戊繼承
B乙之遺產由丙、丁、戊繼承
C乙之遺產由丙繼承
D乙之遺產歸屬國庫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兄弟姊妹是第三順位繼承人,但不適用代位繼承,乙無繼承人故遺產歸國庫。

逐選項解析

A乙之遺產由丁、戊繼承代位繼承範圍✕ 易錯陷阱
丁、戊是乙的姪子(兄弟之子),不是乙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僅限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姊妹死亡時其子女不得代位繼承。
B乙之遺產由丙、丁、戊繼承姻親非繼承人✕ 錯誤
丙是甲的配偶,與乙無血親關係(僅為姻親)。姻親不是法定繼承人,丙對乙的遺產無繼承權,丁、戊亦不能代位。
C乙之遺產由丙繼承✕ 錯誤
D乙之遺產歸屬國庫✓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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