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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1223單選題

下列關於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得直接向法院請求酌給遺產
B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為遺產繼承人
C被繼承人若已為遺贈,受扶養人即無權請求酌給遺產正確答案
D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3年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遺產酌給請求權依民法第1149條,由親屬會議依扶養程度酌給;被繼承人已遺贈處分者,原則不得再請求。

為什麼答案是 C

通說與實務見解:被繼承人若已以遺囑就遺產為遺贈處分,表示其對身後財產已有安排,受扶養人即不得再請求酌給遺產,以尊重被繼承人遺願。

考點:親屬會議決議考點:主體非繼承人考點:遺贈優先考點:時效非3年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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