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民國112年5月將價值新臺幣(下同)1,800萬元之A屋贈與並辦理移轉所有權登記於配偶乙。112年6月間,甲死亡時,留下存款600萬元,及對丙銀行未清償房貸500萬元。此時,乙另有婚後剩餘財產2,000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因繼承所得遺產足以清償丙之債務
B如甲尚對丁負有300萬元債務未清償,丁僅得自乙獲償225萬元正確答案
C對丙之債務500萬元應計入遺產
D如甲尚對丁負有300萬元債務未清償,乙不得主張僅須對丁清償1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錯誤。若甲另欠丁300萬,乙作為唯一繼承人,對外就該300萬債務於其因繼承所得遺產範圍內負責;本題遺產達1,550萬,故丁得向乙請求300萬,不是225萬。225萬是把A屋贈與價額錯誤納入某種比例計算所致,與現行規則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