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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122單選題

下列關於條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條件成就,意指作為條件內容之不確定未來事實,為之確定發生
B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前,係屬無效正確答案
C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如其條件確定不成就者,其條件不存在,法律行為因之繼續有效
D附條件之法律行為當事人,於條件成否未定前,若有損害相對人因條件成就所應得利益之行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附停止條件法律行為在條件成就前「尚未生效」而非「無效」,兩者法律概念截然不同。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附停止條件的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前是「尚未發生效力」,並非「無效」。民法第99條第1項規定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在此之前效力處於未定狀態,一旦成就即生效,與自始無效的法律行為本質不同。

考點:條件成就定義考點:停止條件效力考點:解除條件不成就考點:期待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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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