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6 年第 23 題單選題
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關於娛樂稅,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多少百分比給該鄉(鎮、市)?
D正確答案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縣徵起之娛樂稅應「全部(100%)」分配給該鄉(鎮、市)。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娛樂稅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全部(即100%)」給該鄉(鎮、市)。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縣徵起之娛樂稅應「全部(100%)」分配給該鄉(鎮、市)。
秒殺記憶法:縣稅分給鄉鎮市的比例為「土增稅20%、房屋稅40%、契稅80%、娛樂稅100%」。
逐選項分析
A✕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並無規定將縣稅以50%分配給鄉(鎮、市)的項目。
B✕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並無規定將縣稅以60%分配給鄉(鎮、市)的項目。
C✕ 陷阱
80%是「契稅」分配給鄉(鎮、市)的比例,並非娛樂稅。
D✓ 正確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娛樂稅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全部(即100%)」給該鄉(鎮、市)。
縣稅分配給鄉(鎮、市)之比例(財劃法第12條)
| 稅目 | 分配給鄉(鎮、市)比例 |
|---|
| 土地增值稅 | 20% |
| 房屋稅 | 40% |
| 契稅 | 80% |
| 娛樂稅 | 100% (全部) |
財政收支劃分法對於縣稅分配給鄉鎮市的比例有不同規定(20%、40%、80%、100%),考生極易將不同稅目的分配比例張冠李戴,必須熟記各稅目的專屬比例,特別是娛樂稅為「全部」給鄉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