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6 年第 20 題單選題
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31條規定,對逃漏下列何項稅目涉有犯罪嫌疑之案件,得敘明事由,聲請當地司法機關簽發搜索票後,會同當地警察或自治人員,進行搜查?
A所得稅及營業稅正確答案
B所得稅及遺產贈與稅
C營業稅及遺產贈與稅
D所有稅種之逃漏皆可搜查
A正確答案
稅捐稽徵法第31條搜索權限僅限於所得稅及營業稅兩種稅目之逃漏犯罪嫌疑案件。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稅捐稽徵法第31條明定,對逃漏所得稅或營業稅涉有犯罪嫌疑之案件,稽徵機關得敘明事由,聲請當地司法機關簽發搜索票後進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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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稅捐稽徵法第31條搜索權限僅限於所得稅及營業稅兩種稅目之逃漏犯罪嫌疑案件。
記口訣「所營可搜」—所得稅+營業稅才能聲請搜索票,其他稅目不行。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稅捐稽徵法第31條明定,對逃漏所得稅或營業稅涉有犯罪嫌疑之案件,稽徵機關得敘明事由,聲請當地司法機關簽發搜索票後進行搜查。
B✕ 陷阱
錯誤。遺產及贈與稅不在稅捐稽徵法第31條搜索權之適用範圍,不得聲請搜索票搜查。
C✕ 陷阱
錯誤。雖然包含營業稅,但遺產及贈與稅不在可搜索範圍,缺少所得稅故不正確。
D✕
錯誤。搜索權屬強制處分,侵害人民權益甚鉅,法律僅限定於所得稅及營業稅兩種稅目,非所有稅種皆可搜查。
稅捐稽徵法第31條搜索要件
| 要件 | 內容 |
|---|
| 適用稅目 | 所得稅、營業稅(限於此兩種) |
| 前提 | 涉有逃漏稅犯罪嫌疑 |
| 程序 | 敘明事由聲請當地司法機關簽發搜索票 |
| 執行 | 會同當地警察或自治人員進行搜查 |
稅捐稽徵法第31條的搜索權是強制處分,立法者基於比例原則只開放給「所得稅」和「營業稅」這兩種稅目。關鍵判斷是看稅目種類,不是看金額大小或逃漏情節。很多考生以為遺產及贈與稅金額龐大也能聲請搜索,或認為只要是逃漏稅就通通適用,但法條明文限縮就是這兩種稅。記住口訣「所營雙稅才能搜」,其他稅目如土增稅、遺贈稅、貨物稅就算涉及鉅額逃漏,稽徵機關也不能依本條聲請搜索,只能用其他調查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