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6 年第 31 題單選題
王先生持有臺北市一處土地,今年度該地公告地價100萬元,公告現值250萬元,市價500萬元,假設王先生未申報地價,則試問其計徵地價稅之地價為多少?
A80萬元正確答案
B100萬元
C250萬元
D500萬元
A正確答案
未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本題100萬×80%=80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100萬×80%=80萬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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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未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本題100萬×80%=80萬元。
看到『未申報地價』直接抓公告地價×80%,秒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100萬×80%=80萬元,正確。
B✕ 陷阱
100萬元是公告地價本身,非申報地價。未申報時法律擬制為公告地價的80%,不是100%,陷阱選項。
C✕ 陷阱
250萬元是公告土地現值,用於土地增值稅(移轉時)計算,非地價稅稅基,概念混淆。
D✕
500萬元是市價,稅法計徵地價稅從不以市價為準,僅作參考,直接排除。
土地三種價格的用途對照
| 價格類型 | 用途 | 申報地價計算 | 備註 |
|---|
| 公告地價 | 地價稅稅基基礎 | 申報值80%~120%間 | 每2年公告一次 |
| 公告土地現值 | 土地增值稅稅基 | 不適用 | 每年公告一次 |
| 市價 | 市場交易參考 | 不適用 | 稅法不直接採用 |
地價稅的稅基跟土地增值稅完全不同系統:地價稅看「公告地價」,土增稅看「公告現值」。考選部最愛設一組 100 萬公告地價、80 萬申報地價、公告現值、市價四個數字讓考生混淆。關鍵判斷:未申報地價時,稅捐處直接用公告地價×80% 當作申報地價課稅,不是用公告現值也不是市價。很多人看到「土地」就直覺選公告現值,但那是算增值稅時才用的基準,課地價稅時根本不會碰到現值這條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