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6 年第 39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租稅在縣(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二十,應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
B正確答案
本題考《財政收支劃分法》縣市稅的統籌分配,土地增值稅在縣市徵起收入的20%須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
為什麼答案是 B
土地增值稅為縣(市)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規定,在縣(市)徵起之收入20%,應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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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考《財政收支劃分法》縣市稅的統籌分配,土地增值稅在縣市徵起收入的20%須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
秒解:看到「縣市徵起20%統籌分配」直接聯想「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為國稅,地價稅無此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所得稅為國稅,依提供之法條原文,其總收入11%應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並非縣市徵起之20%。
B✓ 正確
土地增值稅為縣(市)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規定,在縣(市)徵起之收入20%,應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為本題正解。
C✕
地價稅雖為縣(市)稅,但並無繳交中央20%作為統籌分配各縣市之規定,其收入依規定分配予縣(市)及鄉(鎮、市)。
D✕
營業稅為國稅,其總收入減除1.5%稽徵經費及獎金後之全部收入,由中央統籌分配,並非縣市徵起之20%。
國稅與縣市稅統籌分配比較
| 稅目 | 稅別 | 統籌分配規定 |
|---|
| 所得稅 | 國稅 | 總收入11%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 |
| 營業稅 | 國稅 | 總收入減除1.5%經費及獎金後,由中央統籌分配 |
| 土地增值稅 | 縣(市)稅 | 在縣(市)徵起之收入20%,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 |
| 地價稅 | 縣(市)稅 | 無中央統籌分配20%之規定 |
考生易將「國稅的中央統籌分配」與「縣市稅繳交中央統籌分配」混淆。所得稅與營業稅雖有統籌分配,但屬於國稅,且計算基礎與比例不同;本題特指「縣市徵起之20%」,僅有土地增值稅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