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3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關於地價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
B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C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益人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正確答案
D倘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主管稽徵機關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C正確答案
信託財產的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是「受託人」,不是受益人,這是考選部最愛的陷阱題。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本題要選)。信託財產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應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而非受益人。因為土地登記名義人是受託人,由其負擔稅捐義務(土地稅法第 3 條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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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信託財產的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是「受託人」,不是受益人,這是考選部最愛的陷阱題。
信託稅 → 認「受託人」就對了(因為登記名義人是受託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土地稅法第 3 條明定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這是最基本原則。
B✕
正確。公有或公同共有以管理機關(人)為納稅義務人;分別共有則按應有部分各自繳納,符合土地稅法第 3 條規定。
C✓ 正確
錯誤(本題要選)。信託財產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應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而非受益人。因為土地登記名義人是受託人,由其負擔稅捐義務(土地稅法第 3 條之 1)。
D✕
正確。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時,稽徵機關得指定土地使用人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符合土地稅法第 4 條規定。
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一覽
| 土地狀態 | 納稅義務人 | 法條 | 備註 |
|---|
| 一般土地 | 土地所有權人 | 土地稅法§3 | 最基本原則 |
| 公有/公同共有 | 管理機關或管理人 | 土地稅法§3 | 單一對口 |
| 分別共有 | 各共有人按應有部分 | 土地稅法§3 | 各自分擔 |
| 信託財產 | 受託人 | 土地稅法§3-1 | ⚠️非受益人 |
| 行蹤不明 | 指定土地使用人代繳 | 土地稅法§4 | 代繳非納稅 |
考選部故意把「受託人」改成「受益人」誘騙考生。信託三角關係中,土地登記在受託人名下,由受託人負擔稅捐;受益人只是享受信託利益,不負擔地價稅。看到信託題先鎖定「受託人」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