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3 年第 34 題單選題
A 公司申報所得基本稅額時,下列何項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A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1 停徵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額
B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6 款免納所得稅之土地交易所得額正確答案
C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2 停徵所得稅之期貨交易所得額
D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 13 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
B正確答案
土地交易免稅所得不必計入基本所得額,其餘證券期貨免稅所得及境外所得都要計入。
為什麼答案是 B
土地交易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免稅,且非基本所得額條例規定應加計項目,故無須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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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交易免稅所得不必計入基本所得額,其餘證券期貨免稅所得及境外所得都要計入。
記住基本所得額四大加項:海外所得、保險給付、私募基金受益權、證券期貨交易所得(停徵部分),土地交易所得不在其中。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證券交易所得雖停徵所得稅,但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仍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B✓ 正確
土地交易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免稅,且非基本所得額條例規定應加計項目,故無須計入。
C✕ 陷阱
期貨交易所得雖停徵所得稅,但仍屬基本所得額條例規定應加計之項目。
D✕ 陷阱
OBU免徵營所稅之所得,屬海外或特殊免稅所得性質,依規定仍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基本所得額加計項目對照
| 所得類型 | 所得稅是否課徵 | 是否計入基本所得額 |
|---|
| 證券交易所得 | 停徵 | 是 |
| 期貨交易所得 | 停徵 | 是 |
| OBU免稅所得 | 免稅 | 是 |
| 土地交易所得 | 免稅 | 否 |
考生容易誤以為「所得稅法規定免稅或停徵」的所得都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但實際上基本稅額條例是為防堵利用免稅項目避稅而設計,證券、期貨交易所得及OBU免稅所得都要另外加計,只有土地交易所得例外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