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3 年第 20 題單選題
關於菸酒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菸酒稅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時徵收
B旅客自國外隨身攜帶之自用菸酒或調岸船員攜帶自用菸酒,未超過政府規定之限量者,免徵菸酒稅
C免稅菸酒因轉讓而不符免稅規定者,菸酒稅納稅義務人為轉讓之人或貨物持有人
D水果釀造酒之製造及販賣不屬於菸酒稅法規範範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水果釀造酒屬於菸酒稅法規範的「釀造酒類」,依法應課徵菸酒稅,選項D稱其不屬規範範圍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菸酒稅法》第2條及第8條規定,以水果為原料經發酵製造之未經蒸餾酒類屬於「釀造酒類」(如葡萄酒),依法應按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七元之菸酒稅。因此,水果釀造酒絕對屬於菸酒稅法規範範圍,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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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水果釀造酒屬於菸酒稅法規範的「釀造酒類」,依法應課徵菸酒稅,選項D稱其不屬規範範圍為錯誤敘述。
常識判斷:葡萄酒、蘋果酒等水果釀造酒市面上極為常見,當然屬於菸酒稅的課徵範圍,D選項明顯不合理,可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依《菸酒稅法》第3條規定,菸酒稅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時徵收。這是特種消費稅常見的課徵時點,敘述正確。
B✕
依《菸酒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旅客自國外隨身攜帶之自用菸酒或調岸船員攜帶自用菸酒,未超過政府規定之限量者,免徵菸酒稅。敘述正確。
C✕
依《菸酒稅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稅菸酒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納稅義務人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若該人不明者,則為「貨物持有人」。敘述正確。
D✓ 正確
依《菸酒稅法》第2條及第8條規定,以水果為原料經發酵製造之未經蒸餾酒類屬於「釀造酒類」(如葡萄酒),依法應按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七元之菸酒稅。因此,水果釀造酒絕對屬於菸酒稅法規範範圍,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菸酒稅法核心考點總整理
| 考點 | 法規內容 | 關鍵字 / 備註 |
|---|
| 課徵時點 | 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時徵收 | 出廠、進口 |
| 納稅義務人 | 產製廠商、進口之收貨人/提貨單持有人、拍賣之拍定人等 | 轉讓免稅品者亦為納稅義務人 |
| 免稅情形 | 外銷、作產製另一應稅菸酒之原料、旅客未超量自用等 | 限量內免稅 |
| 酒類定義 | 包含釀造酒類(如水果釀造酒)、蒸餾酒類、再製酒類等 | 水果釀造酒屬「其他釀造酒」 |
考生可能因為常聽到「農民自釀水果酒」而誤以為水果釀造酒不受菸酒稅法規範。實際上,只要是產製酒類(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零點五之飲料),除符合特定免稅條件外,皆屬菸酒稅法規範的課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