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1 年第 46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所謂之公共設施?
A具公用地役關係之私有既成道路
B私人店面之騎樓正確答案
C臺鐵月臺
D行政機關承租對外辦公之私有房屋
B正確答案
國賠法第3條公共設施須由國家設置或管理供公眾使用,私人店面騎樓非屬之。
為什麼答案是 B
私人店面騎樓產權屬私人,雖供通行但由店家自行管理使用,非國家設置或管理之公共設施,不適用國賠法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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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賠法第3條公共設施須由國家設置或管理供公眾使用,私人店面騎樓非屬之。
判斷關鍵:是否由『公家設置或管理』且『供公眾使用』。純私人產權且自行管理者排除。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既成道路雖為私有,但具公用地役關係,長期供公眾通行並由行政機關事實上管理維護,實務認屬公共設施。
B✓ 正確
私人店面騎樓產權屬私人,雖供通行但由店家自行管理使用,非國家設置或管理之公共設施,不適用國賠法第3條。
C✕
臺鐵月臺由國營事業設置並管理,供公眾使用,典型的公共設施,若設置管理有欠缺致人受害須負國賠責任。
D✕ 陷阱
雖為私有房屋,但經行政機關承租後供公務使用並由機關管理,實務及通說認可納入公共設施範圍(管理可能性說)。
國賠法第3條『公共設施』判斷要件
| 要件 | 內涵 | 本題對應 | 是否成立 |
|---|
| 設置主體 | 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設置,或事實上管理 | 騎樓由私人建造 | ❌ |
| 管理主體 | 由公家機關管理維護 | 店家自行管理 | ❌ |
| 使用目的 | 供公眾或公務使用 | 附隨於店面營業 | △ |
| 產權歸屬 | 非必要(私有亦可,如既成道路) | 私有 | — |
考生易誤認『騎樓供公眾通行=公共設施』,但國賠法重點不在『是否供公眾通行』,而在『是否由國家設置或管理』。騎樓產權與管理皆屬私人,故排除;反之既成道路雖私有,因國家實際管理反而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