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115 年第 6 題單選題
甲登報懸賞 5 萬元尋找走失愛犬,乙不知該廣告而先行收留並照顧該犬,隨後始獲悉廣告內容並通知甲領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乙行為時不知有廣告存在,依民法規定,乙不能取得報酬請求權。
B乙除得請求 5 萬元報酬外,亦得向甲請求償還收留期間之必要及有益費用。
C若甲於乙完成行為前已登報撤回廣告,則甲無須對乙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D若甲定有 10 天之尋狗期限,法律上推定甲於該期間內拋棄其撤回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懸賞廣告完成行為者,不問是否知悉廣告皆有報酬請求權;廣告若定有完成期間,依法推定拋棄撤回權。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民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廣告定有完成行為之期間者,推定廣告人拋棄其撤回權。甲定有10天期限,故推定其拋棄撤回權,敘述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懸賞廣告完成行為者,不問是否知悉廣告皆有報酬請求權;廣告若定有完成期間,依法推定拋棄撤回權。
看到懸賞廣告「定有期限」,直接聯想民法規定「推定拋棄撤回權」,秒選D。
逐選項分析
A✕
依民法第164條第1項規定,以廣告宣告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不問行為人是否知有此廣告,均有報酬請求權。故乙不知廣告仍可請求報酬。
B✕ 陷阱
依民法第164條第2項規定,廣告人對於行為人,除給與報酬外,並應償還其因完成該行為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法條並未包含「有益費用」,選項多加了有益費用故錯誤。
C✕
依民法第165條第2項規定,廣告之撤回,對於不知撤回而為行為之人,應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以不超過預定報酬額為限)。故甲仍可能須負擔賠償責任。
D✓ 正確
依民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廣告定有完成行為之期間者,推定廣告人拋棄其撤回權。甲定有10天期限,故推定其拋棄撤回權,敘述正確。
懸賞廣告核心規定整理
| 專案 | 法律規定 | 關鍵重點 |
|---|
| 報酬請求權 | 民法第164條第1項 | 不問行為人是否知悉廣告,完成行為即有請求權 |
| 費用償還 | 民法第164條第2項 | 僅限「必要費用」,不含「有益費用」 |
| 廣告之撤回 | 民法第165條第1、2項 | 完成前可撤回;對不知撤回而為行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 定有期間 | 民法第165條第3項 | 「推定」拋棄撤回權 |
選項B是經典陷阱,將懸賞廣告的費用償還範圍(僅限必要費用)與無因管理或物權編的規定(必要及有益費用)混淆。作答時務必看清法條明文僅限「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