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受僱於乙擔任藥局登記負責人,因乙違法申領健保費,導致不知情但疏於查核的甲遭處 240 萬元罰鍰。甲繳納後向乙請求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民法第 487 條之 1 規定,甲對損害之發生有可歸責事由,乙得據此完全免除損害賠償義務
B乙違反對受僱人甲之保護義務,應負不完全給付之損害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C罰鍰性質上屬於對甲個人之行政處分,並非民法上之損害,故甲不得向乙求償
D民法第 487 條之 1 乃保障受僱人之特別規定,為落實受僱人保護,應排除民法第 217 條過失相抵之適用
答案與詳解
僱用人對受僱人負有保護義務,乙違法致甲受罰鍰損害,違反保護義務,應依不完全給付(債務不履行)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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