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12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二人以上之繼承人共同繼承時,下列關於遺產分割之敘述,何者錯誤?
A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
B被繼承人之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7 年為限正確答案
C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遺產,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D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B正確答案
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效力上限是 10 年,不是 7 年。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法第 1165 條第 2 項規定,遺囑禁止分割的效力「以 10 年為限」,並非 7 年。命題者常用錯誤年限製造陷阱,這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效力上限是 10 年,不是 7 年。
看到「禁止分割遺囑」直接聯想 10 年,這是民法的標準年限。
逐選項分析
A✕
民法第 1165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被繼承人遺囑定有分割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尊重被繼承人意思為原則,本選項正確。
B✓ 正確
民法第 1165 條第 2 項規定,遺囑禁止分割的效力「以 10 年為限」,並非 7 年。命題者常用錯誤年限製造陷阱,這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C✕
民法第 1168 條規定,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遺產,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確保分割後公平性,本選項正確。
D✕
民法第 1166 條規定,胎兒為繼承人時,非保留其應繼分,其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本選項正確。
遺產分割重點年限與規則
| 議題 | 法條 | 內容 | 年限 |
|---|
| 遺囑指定分割方法 | 民法 1165 I | 從其所定 | 無 |
| 遺囑禁止分割 | 民法 1165 II | 以遺囑禁止分割 | 10 年 |
| 契約約定不分割 | 民法 823 II (類推) | 共有人約定不分割 | 5 年 |
| 胎兒保留應繼分 | 民法 1166 | 以母為代理人 | 無 |
| 分割後擔保責任 | 民法 1168 | 負出賣人同一責任 | 無 |
本題陷阱在年限數字。民法中「5 年」「7 年」「10 年」「15 年」到處都是,命題者最愛改數字誆考生。遺囑禁止分割是 10 年,千萬別和共有物不分割契約(5 年)搞混,更不要被 7 年這種不存在的年限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