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中古車商購買 A 車,乙隱瞞 A 車為事故車,並保證 A 車絕無泡水或調里程等瑕疵。交付後,甲輾轉得知 A 車雖無泡水、調里程等瑕疵,但實則為一事故車。下列關於甲之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乙為緘默詐欺,甲得撤銷被詐欺之意思表示
B乙給付有瑕疵,甲得請求減少價金
C乙故意不告知瑕疵,甲得請求履行利益之賠償
DA 車之瑕疵乃存在於契約成立之前,故甲不得請求解除契約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以瑕疵於「危險移轉時(通常為交付時)」存在為要件。瑕疵存在於契約成立前,正是瑕疵擔保制度要處理的典型情形,甲當然得依民法第359條主張解除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