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勞工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46單選題

關於行政程序法之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基於行政處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或第三人之申請,就行政處分所規定之事項,重為審查正確答案
B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係在一般行政救濟途徑以外,另設之特別救濟途徑
C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得提起之
D相對人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得適用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重新進行只限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第三人不是當然申請主體。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選項錯在把「第三人」也列為申請主體。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係由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第三人並非條文列明之當然申請權人。

考點:申請主體考點:特別救濟考點:事實變更考點:重大過失
載入中…

行政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