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勞工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39 題單選題考點:怠為處分訴願考點:程序經濟原則
甲依法申請補助,主管機關逾法定處理期間仍未作成准駁之處分,甲乃於處理期間屆至後提起訴願,該機關於甲提起訴願後始作成否准處分,並送達於甲。依司法實務見解,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甲之訴願?
A應逕以該否准處分為標的續行審理甲之訴願正確答案
B因怠為處分與否准處分屬不同之標的,應定期間命甲確答訴願請求為何
C應逕以甲之訴願不合法定要件,依訴願法第77條作成不受理決定
D因該機關已作出處分,故應依法作成訴願無理由駁回之實體決定
A正確答案
機關怠為處分,訴願後始作成「否准處分」,為免程序勞費,訴願機關應逕以該否准處分為標的續行審理。
逐選項解析
A應逕以該否准處分為標的續行審理甲之訴願怠為處分訴願✓ 正確
依實務見解,原處分機關遲延後始作成「否准處分」,訴願人目的未達,為符訴訟經濟,應逕以該否准處分為標的續行審理。
B因怠為處分與否准處分屬不同之標的,應定期間命甲確答訴願請求為何程序經濟原則✕ 錯誤
實務為免程序勞費,直接轉換訴願標的續行審理,無須定期間命訴願人確答或要求其重新提起訴願。
C應逕以甲之訴願不合法定要件,依訴願法第77條作成不受理決定✕ 錯誤
D因該機關已作出處分,故應依法作成訴願無理由駁回之實體決定✕ 易錯陷阱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