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心血來潮,用電腦寫下遺囑,印表出來簽名交給朋友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遺囑中甲寫到,曾和A女有婚外情,生B子,要B子認祖歸宗,該認領的意思表示無效正確答案
B甲的小孩丙偷看到該遺囑,氣炸,於是出手變造了遺囑內容,丙不因此喪失繼承權
C該遺囑不符合法定要式,無效
D即使是符合要式的遺囑,其中要子女兄友弟恭的內容,也沒有遺囑的效力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遺囑雖因電腦打字不符法定要式而無效,但「認領」為單獨行為,不以遺囑為限。依民法第112條「無效行為之轉換」規定,該認領的意思表示仍可轉換為一般認領行為而發生效力,故認領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