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住所在高雄,乙之住所在臺南,甲出售位於花蓮之 A 地予乙。契約生效後,甲拒絕將 A 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乙乃主張該買賣契約之請求權,訴請甲移轉登記 A 地之所有權。此訴訟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臺南地方法院有專屬管轄權
B花蓮地方法院有專屬管轄權
C臺南地方法院有任意管轄權
D花蓮地方法院有任意管轄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解!因不動產涉訟(買賣不動產之債權訴訟),得由不動產所在地(花蓮)法院管轄,屬特別審判籍之任意管轄,與甲住所地高雄(普通審判籍)併存,原告可擇一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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