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11 年第 30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緊急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具有暫時替代法律、變更法律效力之功能
B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C例外有待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者,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其意旨,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
D立法院就緊急命令行使追認權時,如認部分內容不當,得為部分變更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釋字543號,立法院對緊急命令僅能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之追認,不得部分變更內容。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釋字543號,立法院行使追認權應就緊急命令全部予以同意或不同意,不得部分肯認、部分變更其內容,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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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釋字543號,立法院對緊急命令僅能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之追認,不得部分變更內容。
抓住釋字543號核心:追認權是全有或全無,立法院不能只改其中一部分,選D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緊急命令依憲法增修條文可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此為正確敘述。
B✕
釋字543號揭示緊急命令原則上應不待執行機關另定命令補充即可逕予執行,敘述正確。
C✕ 陷阱
若例外需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規定,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其意旨,並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方得發布,此為釋字543號正確意旨,易被誤認為錯誤選項。
D✓ 正確
依釋字543號,立法院行使追認權應就緊急命令全部予以同意或不同意,不得部分肯認、部分變更其內容,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緊急命令追認相關重點(釋字543號)
| 項目 | 內容 |
|---|
| 效力 | 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 |
| 執行原則 | 不待另定命令補充即可逕予執行 |
| 例外補充 | 須於緊急命令中明文意旨,並經立法院追認後始得發布 |
| 追認方式 | 立法院僅能全部同意或不同意,不得部分變更 |
考生易將立法院對法律案的逐條審議修正權,誤套用到緊急命令的追認權上,誤以為立法院可以部分修改緊急命令內容,但釋字543號明確限制追認權只能是全部通過或全部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