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一般行政類科行政學概要111 年第 47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為非營利組織的別稱?
C正確答案
非營利組織(NPO)被稱為「第三部門」,與政府(第一)、企業(第二)並列。
為什麼答案是 C
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即非營利組織(NPO),介於政府與市場之間,以公益使命為導向、不分配盈餘,是最標準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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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非營利組織(NPO)被稱為「第三部門」,與政府(第一)、企業(第二)並列。
逐選項分析
A✕
第一部門指「公部門」,即政府機關,依法行政、以公權力追求公共利益,與非營利組織不同。
B✕
第二部門指「私部門」,即營利性企業,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非本題所指的非營利組織。
C✓ 正確
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即非營利組織(NPO),介於政府與市場之間,以公益使命為導向、不分配盈餘,是最標準的別稱。
D✕ 陷阱
第四部門通常指「媒體」或近年學說所稱的「社會企業/公民社會」,並非傳統非營利組織的別稱,屬延伸概念陷阱。
四大部門對照
| 部門 | 代表 | 目的 | 性質 |
|---|
| 第一部門 | 政府機關 | 公共利益 | 強制性、法定 |
| 第二部門 | 營利企業 | 追求利潤 | 市場競爭 |
| 第三部門 | 非營利組織 NPO | 公益使命 | 志願、不分配盈餘 |
| 第四部門 | 媒體/社會企業 | 監督或兼顧公益營利 | 混合性 |
部門劃分的核心是「資源配置主體」的差異:第一部門(政府)靠公權力與稅收、第二部門(企業)靠市場機制、第三部門(NPO)則填補前兩者無法滿足的社會需求,以志願服務與捐款為主。正確答案是第三部門,因為 NPO 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屬於政府體系,恰好對應傳統三分法的第三位置。考生最常誤判的是看到「非政府」就選私部門(但私部門專指營利企業),或受新興理論影響誤以為第四部門才是 NPO(實際上第四部門通常指社會企業或家庭部門等更晚出現的分類)。判斷關鍵在於「非營利+非政府=第三」這組對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