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6 年第 27 題單選題
依土地法規定,美國籍歐樂馬先生因繼承而取得座落於臺南市之漁地後,卻未依法所規定期限內出售與本國人,則臺南市地政機關依法當如何處理之?
A辦理徵收
B辦理照價收買
C辦理限制登記
D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外國人因繼承取得土地法第17條禁止取得之土地(如漁地),若逾3年未出售給本國人,地政機關應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外國人因繼承取得漁地,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3年內出售與本國人;逾期未出售者,由地政機關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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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人因繼承取得土地法第17條禁止取得之土地(如漁地),若逾3年未出售給本國人,地政機關應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看到外國人繼承「漁地(禁限土地)」且「逾期未出售」,秒選「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逐選項分析
A✕
徵收是國家因公共事業需要而強制取得私有土地,不適用於外國人逾期未出售繼承土地之情形。
B✕
照價收買通常適用於申報地價過低、空地逾期未建築等情形,並非處理外國人違規取得土地之手段。
C✕
限制登記(如查封、假扣押)是限制土地權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並非處理外國人逾期未出售土地的法定程序。
D✓ 正確
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外國人因繼承取得漁地,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3年內出售與本國人;逾期未出售者,由地政機關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外國人取得土地法第17條禁限土地之處理
| 取得方式 | 是否允許 | 後續處理規定 | 逾期未處理之效果 |
|---|
| 買賣、贈與等移轉 | 絕對禁止 | 不得辦理登記 | 無效 |
| 因繼承而取得 | 例外允許 | 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3年內出售與本國人 | 由地政機關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
考生容易將「徵收」或「照價收買」與「公開標售」混淆。國家對於外國人逾期未出售的繼承土地,並非直接沒收或徵收,而是代為「公開標售」,將標售所得價款交給該外國人,以保障其財產權,同時達成土地不得由外國人長期持有的國防與經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