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6 年第 43 題單選題
依訴願法規定,有關訴願決定期間及其起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3個月內為之正確答案
B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6個月內為之
C訴願決定期間於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3個月
D訴願決定期間於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以二次為限,最長不得逾3個月
A正確答案
訴願決定期間原則為收受訴願書次日起「3個月」內;必要時得延長「1次」,最長「2個月」。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訴願法第85條第1項前段規定,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3個月內為之。本選項完全符合法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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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訴願決定期間原則為收受訴願書次日起「3個月」內;必要時得延長「1次」,最長「2個月」。
秒解密碼「3、1、2」:原則3個月,延長1次,最長2個月。看到選項A直接選!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訴願法第85條第1項前段規定,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3個月內為之。本選項完全符合法條規定。
B✕ 陷阱
訴願決定期間原則為「3個月」,而非6個月。考選部常故意拉長期間來混淆考生。
C✕ 陷阱
延長次數正確(1次為限),但延長期間最長不得逾「2個月」,選項錯在寫成3個月。
D✕
延長次數應為「1次」為限,且延長期間最長不得逾「2個月」。本選項次數與期間皆錯。
訴願決定期間核心規定 (訴願法第85條)
| 項目 | 法定限制 | 起算時點 | 備註 |
|---|
| 原則期間 | 3個月內 | 收受訴願書之次日 | 若有補正,自補正次日起算 |
| 延長次數 | 以 1 次為限 | - | 須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 |
| 延長期間 | 最長不得逾 2 個月 | - | 訴願決定總期間最長為 5 個月 |
訴願決定期間是行政救濟程序最常考的數字題。訴願機關收到訴願書後,原則上必須在3個月內作成決定,這是保障人民迅速得到救濟的基本要求。如果案情複雜需要更多時間,可以延長一次最多2個月,也就是全案最長5個月內要有結果。考試陷阱通常設在兩處:一是把原則期間3個月改成2個月或4個月,二是把延長期間2個月改成1個月或3個月。關鍵判斷點是要分清「原則期間」跟「延長期間」是兩個不同概念,前者是基本時限,後者是例外補充時間。記住訴願機關只能延長一次,不能無限延長,這是對行政機關的程序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