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2 年第 8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合會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正確答案
B無行為能力人得為合會會首
C限制行為能力人得為合會會首
D會首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A正確答案
合會契約會首與會員均限自然人,且會首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亦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為什麼答案是 A
民法第709條之2第1項明定會首須為自然人;同條第3項規定會員亦以自然人為限(法人不得參加合會),故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合會契約會首與會員均限自然人,且會首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亦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記住四個「限制」:限自然人、限有行為能力、會首不得兼會員、一人一會首。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民法第709條之2第1項明定會首須為自然人;同條第3項規定會員亦以自然人為限(法人不得參加合會),故正確。
B✕
民法第709條之2第3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均不得為會首,以保護合會交易安全,故錯誤。
C✕ 陷阱
限制行為能力人縱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依民法第709條之2第3項亦不得為會首,此為強制規定,屬常見陷阱。
D✕
民法第709條之2第2項後段規定,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避免球員兼裁判、利益衝突。
合會契約當事人資格一覽
| 身分 | 是否限自然人 | 行為能力要求 | 可否兼任 |
|---|
| 會首 | 是 | 須有完全行為能力 | 不得兼同一合會會員 |
| 會員 | 是 | 依一般民法規定 | 不得兼會首 |
B、C 將「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偷渡為會首,實則民法第709條之2第2項明文禁止。考生常誤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但合會會首為強制禁止規定,無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