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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224單選題

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子丙與一女丁,丙與戊女結婚,育有一子己。某日,甲丙因意外同時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繼承丙之遺產
B丁得繼承丙之遺產
C戊得繼承甲之遺產
D己得繼承甲之遺產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同時死亡者互不繼承,但第一順位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時,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孫輩)仍可主張「代位繼承」。

為什麼答案是 D

甲、丙同時死亡,互不發生繼承。但依實務見解,同時死亡等同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故丙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己」可以代位繼承甲的遺產。

考點:繼承順位考點:代位繼承主體考點:同時死亡與代位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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